113年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課程
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 10 條第二條第一款照顧服務人員,應接受失智症相關訓練後,始得照顧失智症者;接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後,始得照顧未滿四十五歲之失能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。
參加對象
自112年1月1日起,需取得『長照小卡』且『登錄於長照機構』提供長照服務者始能受訓。
課程內容
認識失智症 (2小時)
失智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(1小時)
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(4小時)
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(4小時)
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(2小時)
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(4小時)
安全看視 (2小時)
失智者口腔保健 (1小時)
共計20小時
本系列課程均已取得長照積分認證,惟衛福部服務資格勾稽需等系統最終確認(系統作業時間估計約1.5-2個月)
訓練地點與日期
上課時間: 08:00-19:30
報名時間:請於開課前2週來信洽詢 (教育品質處 dvet.thn@gmail.com)
確定報名請點選下方報名表連結進行報名
1月份場次:
1/20-1/21 08 : 00-19 : 30 (請於07:45報到)
1月份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課程報名表連結
3月份場次:
3/9-3/10 08 : 00-19 : 30 (請於07:45報到)
3月份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課程報名表連結
6月份場次:
6/29-6/30 08 : 00-19 : 30 (請於07:45報到)
6月份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課程報名表連結
上課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萬板路182號 (江子翠捷運站及新埔捷運站間)
★失智症照顧服務核心課程,上課時間及課程內容請依實際課程狀況調整為主。
報名費用
訓練費用2,000元,3人團報每人1600元
洽詢方式
請來信洽詢:dvet.thn@gmail.com